近代科技的發展中,有非常多因素造就了科技發展的迅速突破,近幾年相當多的學者喜歡使用熊彼得的破壞性創新理論來解釋,以如何透過新的創新來瓦解舊有的科技,造就新一代的技術進步,來解釋現代科技產業的創新行為。雖然熊彼得的破壞式競爭確實是一個解釋近代科技發展非常重要的觀點,不過,在解釋整個科技發展過程上,另一個大家或許知道,但沒有特別去注意的理論,就是所謂的分工理論。
面對日趨複雜的行銷環境,無論是B to B或B to C的市場,行銷的形式皆起了相當大的變化,值此之際,新的行銷名詞與觀念不斷地在市場上出現,經營管理者不只愈來愈不容易釐清行銷問題的真相,也經常會掉入銷售惡性競爭的陷阱。有別於其他以管理程序為主的傳統行銷架構,策略行銷分析4C架構則以交換問題之宏觀分析為論述重點,透過分析買者在行銷交換行為時所面對的四大問題,找出行銷問題的癥結,以便順利達成行銷目的。本網誌主要是要分享4C架構的一些新的想法。
2014年4月28日 星期一
當今台灣科技產業所面臨的困境
台灣的經濟環境正面臨一個前所未有的挑戰,各行各業幾乎都面臨著來自全球龐大的競爭壓力,如何同時追求創新並加強成本控制是現代企業每天要面臨的課題,過去成功的方程式,現在似乎是愈來愈不靈光了。現代的產品市場裡,任何一個新的創新,競爭對手幾乎都能很快地模仿,使成功產品的生命週期愈變愈短。當一家公司在多次測試與失敗下,好不容易發展出可以在市場生存下來的新產品,很快的其它競爭對手就會以功能相似且更低價的產品加入市場競爭,市場先進者一不小心,可能連產品功能的優勢都會被來自各方的競爭對手給超越了。因此現今的廠商往往是在還沒有回收研發與設備成本之下,就需面臨到生產成本甚至規格更新的壓力,如果本身在成本控制上無法處理得當,產品功能無法持續創新,這些公司的市場地位馬上就會面臨極大的競爭壓力,而這樣的現象過去止侷限於一些新興產業,現在卻是漫佈在台灣的各行各業之中。
2014年4月17日 星期四
單品牌 VS 多品牌
一家公司是否應該只使用單一品牌,或者應該在不同的產品線上使用不同的品牌?一直是困擾業界的問題,比如說,P & G在不同的產品線上就會用不同的品牌,因此單單P & G公司就擁有一、兩百個品牌。然而,有些公司的作法卻完全相反,比如說,Toshiba、NEC、Hitachi等日本企業就都只用單一品牌來涵蓋各個產品線,而台灣廠商如大同、義美等公司,也都跟隨日本式的作法,儘量只用一個品牌來涵蓋所有的產品線。
2014年1月21日 星期二
賣電腦的輸給賣麵的
今天報載可成董事長洪水樹對自家股價抱屈,他指出,今年外資談傳產跟科技股反轉,科技股本益比不到15倍,賣衣服、賣牛肉麵、賣雜貨都比科技股高,但金屬機殼是全球這麼重要的產業,但本益比卻很低,想起來沒什麼道理。洪董事長所敘述的當前台灣股市現象是正確的,目前台灣餐飲業的股票本益比大多能維持20以上的水準,例如,王品(2727)本益比約31,瓦城本益比約25,但是許多科技產業公司的股票卻只有10~15的水準,台灣最大最具競爭力的台積電也只有14左右的水準,這是不是代表著台灣股票市場失靈了嗎?
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5566再起?
2013年金曲獎的頒獎典禮上,林宥嘉演唱已解散團體5566的「我難過」,喚起許多七、八年級觀眾的回憶。5566這十年的起落確實是一個很有趣的4C分析個案!以下集結兩位碩士班同學(也是當時的目標客群)的4C個案分析供大家一起來參考!
Krispy Kreme 旋風襲台
這學期有多位碩士班同學不約而同的選擇Krispy Kreme為他們的期末個案分析,我特別將這些文章集結在此格文中,讓大家共同思考這波Krispy Kreme的甜甜圈熱還能持續多久?


2013年12月18日 星期三
行銷領域自廢武功
行銷領域如果還是故步自封的把自己定位在4P層次的學說,那就怪不得許多報章媒體宣布「行銷已死」,以下是摘錄自 http://www.hbrtaiwan.com/blog_content_32_3.html,由Lee Consulting Group總裁比爾‧李 (Bill Lee)所撰寫的「行銷已死?」:
傳統的行銷—包括廣告、公關、品牌打造和企業溝通,都已經失靈。許多擔任傳統行銷職務、在傳統行銷組織裡工作的人,可能沒意識到他們是在失靈的模式裡運作,但他們的確是如此,而且證據相當明顯。首先,買家不再關注傳統行銷。一些研究證實,在「買家的決策過程」中,傳統行銷的溝通毫無作用,買家是以自己的方式來檢視產品與服務的資訊,通常是透過網路,而且是參考那家產品公司以外的來源,像是口碑或顧客評價等。
第二,執行長已失去耐心。2011年倫敦的弗奈斯行銷集團(Fournaise Marketing Group)訪問了600位執行長和決策者,結果令人錯愕。73%的受訪者表示,行銷長缺乏商業可信度,也沒有能力創造足夠的業務成長;72%對於很多人只是來要求經費,卻不說明這些錢可以如何提升業務,感到相當厭煩;77%已經受不了很多人老是談品牌資產,卻無法和實際的公司資產或其他公認的金融指標有關聯。
第三,如今社群媒體日益普及,但在這個環境中,傳統的行銷與銷售方式不僅效果不好,也沒什麼道理。試想:公司招募的人才,包括員工、廣告代理商、顧問、合作伙伴等,都不是來自買家的世界,而且這些人的利益不見得和買家一致,而你卻期望他們去說服買家,把辛苦錢花在某個東西上?當你把傳統行銷的邏輯套用到社群媒體時,會發現根本行不通。看看臉書(Facebook)就知道了,他們正在爭論在臉書做行銷是否有效。
這也是今年大學部的第一題期末考題目:請說明作者為何對行銷功能會有如此的論點?另請以這學期所學的行銷架構來反駁以上文章的觀點?
隔幾天後我會摘錄一些不錯的答案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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