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1日 星期三

外顯與內隱成本的分類



    摘錄自邱志聖著(2014),策略行銷分析:架構與實務應用,第四版。http://www.bestwise.com.tw/book.aspx?no=3002&bno=694
一個產品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愈低,在市面上的競爭力就愈強;相反地,如果外顯單位效益成本愈高,則在市面上的競爭力就愈低。表面上看來,一家公司的產品只要在外顯單位效益成本上有競爭優勢,那麼該產品被買者採用的機率應該會是非常高的。不過,從一些實務的例子發現,很多產品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雖然比競爭對手更具優勢,卻不一定會受到買者的青睞,因為買者在考慮要不要購買一項產品時,他所要考慮的往往不只是外顯單位效益成本的高低而已,事實上,他還必須考慮資訊搜尋成本、可能被騙的風險、或是目前身陷於某種關係而無法自由選擇賣方等因素,這些因素,本書稱為內隱交換成本。


有時候,這些內隱交換成本反而是主宰買者要不要採用某一項產品的一個重要因素。事實上,買者要不要採用一項產品的決定是依據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與內隱交換成本的總和,而不是只有單獨考量外顯單位效益成本或內隱交換成本就做決定。本書把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與內隱交換成本的總和稱之為買者最終總成本,因此,買者最終總成本就成為買者要不要採用一項產品的主要依據。

不論有沒有名氣,廠商都應該在沒有內隱交換成本因素影響下,經常去比較自己公司產品與市場上其他產品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如果自己公司產品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真的比別人高出許多,就表示買者要達到同樣的效益下所要付出的成本會比其他產品要來得高許多,那麼按理買者應該會對自己公司的產品不感興趣。但問題是,在很多情況下,許多產品的外顯單位效益成本上儘管比其他競爭品牌高了許多,它們還是能在市面上屹立不搖,而且從表面上看來,很多買者幾乎是完全沒有比較就採用或繼續使用原有的產品。難怪許多行銷人員或公司管理高層常常抱怨:「我們公司的產品和競爭對手的產品一樣,都可以達到同樣的效益,更重要的是,消費者購買我們公司的產品所要付出的成本比其他競爭對手的產品要低了許多,但是消費者就是不願意來用我們的產品,反而去用那些比較有名的公司的產品,只因為他們的名氣比較大。」

上述的論點或許有道理,但是,如果從最終總成本的架構來看,事實上買者是否要採用某種品牌的產品,他所考慮的並不只有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而已,他還會思考其他內隱交換成本,例如名氣大可能可以降低資訊搜尋成本或者道德危機成本。外顯單位效益成本加上這些內隱交換成本,就等於本書所定義的最終總成本,所以最終總成本等於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以及專屬陷入成本的總和。因此,表面上看起來,買者所使用的產品其外顯單位效益成本或許並不是市面上最好的,但是因為買者並不願意花更多的時間成本去搜尋新的產品資訊、怕被騙、或專屬陷入成本很高,所以他還是會繼續使用現有的產品。

因此,瞭解買者的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以及專屬陷入成本就成為行銷人員非常重要的一個課題。行銷人員要試著用最有效的方法,讓客戶在最少的資訊搜尋成本下瞭解我們的產品,並使客戶對我們的產品有信心,對我們的公司有信心,同時行銷人員也要試著去增加買者的專屬陷入成本,降低買者願意移轉到其他品牌的意願。由此可見,整個理論架構的重點是最終總成本的比較,而非單一成本的比較。外顯單位效益成本、資訊搜尋成本、道德危機成本,以及專屬陷入成本是本書架構的四大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