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 星期一

平台競爭


網絡效應的成形是平台擴張的必要條件,許多平台業者認為,當營運穩定後,網絡效應就會自動產生強大的防禦效果。然而,平台的同邊或是跨邊網路效用,主要是C1的效果,平台廠商如果不能跟平台的雙方客戶建立堅強的專屬資產(C4),再怎麼具規模的平台在抵擋新進平台的競爭時常常會是力不從心。中國的網約車平台龍頭:「滴滴出行」自從與「快的」合併,並收購「Uber中國」後,雙邊市場(司機與搭車用戶)規模已達極大,在市場上幾無競爭對手能與之匹敵,在無後顧之憂下,滴滴出行開始緊縮給用戶的優惠,並提高司機端的收費比例。在2018年初,中國線上訂餐外送平台:「美團」宣布進軍網約車領域,透過對雙邊市場的鉅額補貼,短短十天內便號稱取得上海網約車市場三分之一的市占率,逼使滴滴出行也只能推出更深的折扣應戰。雖然美團未能取代滴滴出行成為市場領導者,但也讓滴滴出行的雙邊網絡規模與獲利大幅下滑。滴滴出行已是產業中的佼佼者,網絡效應巨大,為何仍受到新進平台的重創?過往研究認為,平台競爭是贏者通吃,為什麼實際情況卻不然?正因平台具備讓用戶能簡單、快速加入的特性,離開平台也非難事,所以平台雙方的C4建立更加不容易。因此,平台業者除了投入資源以提升用戶數外,更應該思考如何促使用戶與平台建立C4,進而產生平台移轉成本。


資料來源:
Zhu, F and M. Iansiti (2019), Why Some Platforms Thrive and Others Don’t,”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J/F), 119-125.
林智偉與邱志聖(Forthcoming),台灣行動支付平台競爭策略之探討,產業與管理論壇